申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事宜
各施工企业: 为了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换证工作,按照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安函[2007]375)、市建设局《转发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有关工作的通知》(深建质安[2007]234号)的文件要求,我站将开展注册地在深圳的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许可证三年延期换证的受理及初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期换证需提交的资料 1、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需验原件); 2、加盖公章的《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申请表》; 3、企业按《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第六条列出的十二项条件进行自查自改情况的报告; 4、加盖公章的有效期内的“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汇总表(此表不用加盖省监督总站安全监督科专用章); 5、本企业近三年所有已建、在建工程一览表; 6、近三年的企业员工工伤保险证明材料以及承建工程的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 7、近三年的安全生产投入计划和实际使用证明材料; 8、企业组织的施工现场施工事故应急救援演练证明材料(包括演练实施方案、过程记录、演练照片等),需包括坍塌、触电、高处坠落、中毒、消防等多发事故类型的救援演练; 9、加盖公章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正本及副本复印件(需验原件)。 上述申报资料统一用文件盒报送,并打印标签贴到文件盒正面(包括单位、联系人、电话,并留出受理编号位置)。 二、凡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建筑施工企业,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前三个月内,直接向省建设厅提出延期换证申请 1.发生一般及其以上等级生产安全事故的; 2.曾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的; 3.受到各级建设主管部门3次以上(含3次)行政处罚、通报批评的; 4、所承接工程存在安全隐患,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一个计分周期内执行《广东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动态管理办法》对企业量化扣分值达到规定处理值的; 5、企业在册的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行政负责人和企业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未按《关于印发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管字[2004]112号)的要求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注:已取得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得少于本企业已取得的建筑业企业资质所必需的项目经理数量)。
我们在安全生产许可证咨询顾问的业绩:
1、深圳市深装总装饰工程工业有限公司
2、深圳市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3、深圳市罗湖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4、佛山市顺德区汇盈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5、深圳汉光电子技术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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